曾经我在心里给自己一个难题,
是不是要养成每天都写一则博客来鞭策自己,
因为英国若是在没有上学的日子,
是很散漫的,
这种日子,称不上写意,写意是浪漫且富有感情的。
而在没有上课的日子,
我都是睡到日上三竿,
除去吃喝上洗手间和洗澡之外,都是呆坐在电脑前,
看戏,读文章,听歌,玩游戏。
潦倒、乏味、无趣。
在给自己承诺之前,
我都是每一天都写博客。
然而昨天竟然发现,
当一个人写字没有灵感,
或是没有心情的时候,
字句可以很糟很糟。
文不达意,
字不通顺,
为写而写。
在为这烦恼的同时,
看到了金庸在《鹿鼎记》写的序。
他说他每一天都一定要看上4个小时的书。
一语惊醒梦中人。
我把一天的时间都消耗在电脑上,
头脑没有真正的运作,
突然要自己面对荧幕白纸,银色键盘写字,
是一种牵强。
这一个发现让我当下作了一个决定,
若要鞭策自己,
不是要自己每天在规定的时间面对荧幕打字,
而是每一天都花时间做一些有意义的事情。
于是,我昨晚睡前调了闹钟,
要自己9点之前起身,
看在图书馆借来的5本书。
9点,闹钟响了,
5分钟,再5分钟。
起来的时候,
已是11点。
若是再过着这样行尸走肉的日子,
我想这个博客的寿命也会延续的很慢。
日子很长?青春无敌?
我自责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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